被歹徒抢劫了,主人可一定要来救我啊。”
“那你最好确保自己被抢劫时离我近一点。”
“我知道你会来救我的。”他用额头贴着她的后颈,声音低沉而柔和,“但我也不希望你受伤……所以还是两个人都平平安安比较好。”
最后,他们都成功做出了两个茶杯,不同的是她做了一个直筒杯,而弗洛斯提做了一个红茶杯。
给陶杯上完色后,就该拿去上釉和烤制了。弗洛斯提去卫生间清洗手上的颜料时,伍明诗看见了他留在陶轮边的手机——虽然她对手机不如电脑那样熟悉,但也看得出这部手机并非那种价格实惠的平民产品。
但要说对方出于虚荣心,把积蓄都花在了这种东西上,从手机各处的细微磨损来看,它至少也被用了好几年,有虚荣心的人不会用旧手机。在家道中落之前,弗洛斯提的家庭环境应该相当不错,这一点不光是手机,从他温文尔雅的举止和谈吐也看得出来。
洗完手回来后,弗洛斯提建议道:“等陶杯烧制出来还需要一段时间,不如我们先去吃晚饭吧?”
陶艺工作室附近没有特别合适的餐厅,他们最终在一家音乐小酒馆里解决了晚餐——说是解决晚餐,其实点了食物的只有她,弗洛斯提只点了一杯水果宾治。伍明诗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吸管伸进口罩里,像是一只蝴蝶在吸花蜜。
“晚饭就只有一杯饮料?”她微微皱眉,“如果你不想被看到脸的话,我可以把头转过去。”
“没关系,我不是很饿。”弗洛斯提岔开了话题,“我好喜欢这里的装潢,很有二十世纪初的感觉。”
正当伍明诗思索着该找什么理由和他分享这份西班牙海鲜饭时,舞台上的乐队开始演奏下一首曲目。
在台上唱歌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歌手,声音温柔而慵懒,如同夏夜起伏的海浪:“fly to the oon,and let py aong the stars……”
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伍明诗不禁愣了一下:“《fly to the oon》?”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弗洛斯提问道。
“挺喜欢的。”她坦诚道,“但之前听的不是这个版本2……没那么爵士。”
“我也很喜欢。”
“爵士吗?”
“不。”弗洛斯提静静地看着她——有那么一会儿,他看上去又有点像莫洛斯了,这让伍明诗很不习惯,因为她很难想象这种温情脉脉的眼神会出现在她那爱扫兴的会长兼副队长身上,“因为我喜欢月亮。”
片刻后,他又提议道:“我们去跳舞吧。”
“现在?”
“现在。”他拉住她的手,轻快地笑了起来,“来吧,我们到舞池里去。”
她就这样被弗洛斯提拉到了舞池中央,然后被他带着转了个圈。慵懒的歌声,流转的灯光,墙壁上复古的黑白相片,木地板踩上去吱吱呀呀的声响……刹那间,时间仿佛在音乐中倒流回了二十世纪,年轻的男男女女们在昏暗的灯光中相互依偎着翩翩起舞。
弗洛斯提双手扶着她的腰,并且绅士地与她的臀部保持了一段距离。
然而,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她身上,如同飞蛾在追逐闪动的火光。他离她很近,呼吸里有淡淡的水果甜味,这种甜美的气息和他眼神中温情而悲伤的感情糅合在一起,让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是有什么心事吗……但她还没来得及开口,一曲就结束了。
下一首曲子的风格骤然一变,变成了热情活泼的《jup, jive an’wail》——她和弗洛斯提都没有反应过来。这时,更多人被这欢快的旋律带动着走入了舞池,他们在人群的围堵下一时找不到出口,只好随着气氛在舞池里笨拙地摆动身体。
“我觉得我们是整个舞池里动作最傻的人。”伍明诗坦诚道。
“是啊。”弗洛斯提笑着回答,声音里仍有一丝赧然,但更多是快乐,“不过,偶尔尝试一下好像也不错。”
最后,他们就像两个逃难者一样逃离了舞池。
当他们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头发、衣服都乱糟糟的,还出了一身的汗……可是看到对方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的样子,他们又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不过弗洛斯提还是拒绝了她的西班牙海鲜饭——显然他已经下定决心,不会让口罩脱离自己的脸哪怕一秒钟。
用完晚餐后,他们沿着公园的林荫小道慢慢走回陶艺工作室。
“所以……有什么事情困扰着你吗?”伍明诗问道。
“已经发现了吗?”他低声答道,“真可惜,本来想等一切结束之后再说的……其实,我马上就要离开光汐环岛了。”
听到这里,她不禁愣住了:“有什么事要暂时离开吗?还是说……”
“是真的要搬走了。”弗洛斯提回答,“我的舅舅帮我安排了一份工作,在距离这里很远的地方……我决定先中止学业,等攒够学费和生活

